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(二)


各院、系(部):

为加强对2010级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同时不断巩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组织建设,请各院、系(部)组织本学院新生各班,在每个班评选一位“心理委员”做为班级班委成员,并充实本学院“心协”分会,协助辅导员和兼职心理咨询师在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被选定的“心理委员”需要填写档案表一式两份,一份留用,一份于9月21日前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。

评选条件:(1)思想品德高尚,有一定组织能力。

(2)学习成绩中等或以上。

(3)性格开朗、亲切、乐于助人。

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电话: 8829484

联系人:邹亮 电话 13009619400